各区、县分局(区、县税务局)、燕山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50号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文中所附的“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由市局统一印制,由征管处归口管理。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市局。 1994年1月5日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150号《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为了正确地使用好增值税专用发栗,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确保增值税凭发票注明税款抵扣制度的顺利实施,促进税制改革的顺利进行,现将国税发[1993]150号文转发给你们,希组织干部,认真学习,加以贯彻。若在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
解答: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现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