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积极性,方便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制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28号,以下简称《公告》)。
让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积极性,方便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制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28号,以下简称《公告》)。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97号,以下简称97号公告)发布的研发支出辅助账和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样式(以下简称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继续有效。另增设简化版研发支出辅助账和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样式(以下简称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具体样式及填写说明见...
1【题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2021年10月份就可以加计扣除前三季度研发费用。这一政策的落地①解决了企业发展动力问题②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③调动企业研发活动...
一、关于2021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问题 (一)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可以在2022年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二)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采取...
1、2021年三季度申报时按前三季度研发支出享受加计扣除,而不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规定的上半年度研发支出在三季度时享受加计扣除,即2021年预缴时可以多享受1个季度研发支出的加计扣除。 三季度申报时,填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中A107012表享受三季度研发支出加计扣除的优惠,并将该表与申报表一并留存备...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2021-08-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一、关于2021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问题 (一)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可以在2022年办理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最新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优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的举措,深入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方便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现就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