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全国人大五届一次会议决定恢复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国家民委,此后一直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组成人员 主任委员 李维汉 副主任委员 乌兰夫(蒙古族)、刘格平(回族) 、赛福鼎(维吾尔族)、汪锋(1952年11月15日至1954年9月)、刘春(1952年11月15日至1954年9月)、张执一(1952年11月15日至1954年9月...
国家民委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第1次学习(扩大)会 2025-01-09 20:02 多维度夯实“铸牢”工作基础 2025-01-09 17:16 坚定不移推动边疆地区现代化 2025-01-09 08:09 全力开展人员搜救 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各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全力开展西藏定日县地震大救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National Ethnic Affairs Commiss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为正部级,归口中央统战部领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早成立的中央部委之一。国家民委承担着执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研究民族理论,展开民族工作和民族教育。监督实施和完...
10月13日,《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大讲堂在中国传媒大学举行启动仪式。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委主任、党组书记潘岳,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何光彩,中国传媒大学党委书记廖祥忠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鲜明提出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202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安排委领导活动;承担联系兼职委员单位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建设和国家民委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负责机关会议活动管理和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委内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及委...
国家民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简称,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主管全国民族事务,是国家行政机构之一,依法管理少数民族事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民族区域自治、制定民族政策的国家机关。一、国家民委的职责与功能 国家民委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并提出有关...
国家民委与全国总工会签署合作协议 9月23日,国家民委、全国总工会在民族文化宫召开会议,研究加强双方合作、共同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并签署合作协议。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委主任、党组书记潘岳,全国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徐留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民委副主任段毅君,全国总工会副主席...
8月2日,《中国民族报》以《多元一体与民族文学》为标题,刊发了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委主任、党组书记潘岳在第十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摘要。潘岳指出,近几十年来,受西方民族理论与文化多元主义影响,包括中国在内的全球发展中国家的文学界出现了一个怪象——作家们都从...
3月18日,国家民委、国家体育总局在民族文化宫召开会议,研究加强双方合作,共同筹办好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更好发挥体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作用,并签署合作协议。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国家民委主任、党组书记潘岳,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党组书记高志丹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