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现对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的制发、收缴和管理规定。 [1]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文件全文 编辑 语音 一、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为圆形,中央刊国徽或五角星。
一、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为圆形,中央刊国徽或五角星。 二、国务院的印章,直径6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一),由国务院自制。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各部委的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二),由...
十三、国家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或直属单位的印章,直径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排(图十三),分别由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制发。 十四、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直径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
1993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国发〔1993〕21号),对于规范和加强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的管理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政府机构的变化,有些条款已不再适用。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现对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 (1999年10月31日 国发〔1999〕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1993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国发〔1993〕21号),对于规范和加强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的管理工作...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 (国发〔1999〕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1993年国务院印发的《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国发〔1993〕21号),对于规范和加强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的管理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政府机构的...
总之,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旨在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印章的合法使用,防止印章被用于非法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这一法规的实施,对于促进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规范化管理和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为圆形,中央刊国徽或五角星。二、国务院印章直径6厘米,中央刊国徽,由国务院自制。三、省级及国务院办公厅、各部委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国徽,由国务院制发。四、国务院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的印章,正部级单位直径5厘米,副部级单位直径4.5厘米,中央刊国徽,...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印章制发机关应规范和加强印章制发的管理,严格办理程序和审批手续。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刻制印章,应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即,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刻制印章需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公安机关审批后凭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