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号文提出适度增强省级调控能力,坚持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债务风险负总责,省以下各级党委和政府按属地原则和管理权限各负其责。 也就是说,对于省内发展严重不均衡的区域: 20号文之后,一方面,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区县的财政事权或将有所减少;另一方面,省内将统筹财政资源、转移支付等向省内的落后区县倾斜,20号文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