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20 问 (第一批) 1, 排污单位以前申领的简化管理许可证,但根据《名录(2019 版)》被列为重点管理的,在首发许可证期限内,排污单位未申请变更 的,是否无需强制变更? 答:原证书有效,排污单位可以申请变更,但无需强制要求排污单位 进行变更. 2, 根据《名录(2019 版)》...
答:排污单位应当承担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主动对照《名录》判别自身属于哪一种管理类别,是否符合《名录》第七条六类情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对排污单位排查、日常环境监管、环境税征收等监管过程,提醒排污单位依法申领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具体按照《...
1、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未做规定的排污单位,排污许可管理类别是否可以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来确定。对于已有规定的行业,地方是否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管理类别提出调整建议,该如何操作? 答: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名录》)第八条明确,...
答: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名录》)第八条明确,未做规定的排污单位,确需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其排污许可管理类别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报生态环境部确定。对于《名录》中已经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严格按照《名录》管理类别要求执行。2、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是以生产...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20 问 (第二批)21、排污单位以前申领的简化管理许可证,但根据《名录(2019 版)》被列为重点管理的,在首发许可证期限内,排污单位未申请变更的,是否无需强制变更?答:原证书有效,排污单位可以申请变更,但无需强制要求排污单位进行变更。22、根据《名录(2019 版...
答: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以下简称《名录》)第八条明确,未作规定的排污单位,确需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其排污许可管理类别由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出建议,报生态环境部确定。对于《名录》中已经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严格按照《名录》管理类别要求执行。
为做好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证核发登记工作,解析当前工作难点,提高工作效率,现将管理名录常见问题及解答结果汇总如下。 21、排污单位以前申领的简化管理许可证,但根据《名录(2019版)》被列为重点管理的,在首发许可证期限内,排污单位未申请变更的,是否无需强制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