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四川省教育厅(以下简称“教育厅”)负责全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实施工作的统筹组织和全程监督,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具体实施。 第三条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抽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
第一条 按照《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四川省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以及《四川省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为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评估监测,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
第二条四川省教育厅(以下简称“教育厅”)负责全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实施工作的统筹组织和全程监督,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具体实施。 第三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抽检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四条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