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铭案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省高院二审认定,孙伟铭对其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完全能够预见,孙虽不是积极追求这种结果发生,但完全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未采取任何避免的措施,其行为完全符合刑法关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构成规定,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但孙伟铭系间接故意犯罪,不希望...
2008年孙伟铭醉驾肇事案,2007年火车漏乘旅客中途站被撞身亡案,以及2004年张德军见义勇为撞死撞伤歹徒案等3件刑事案例、5件民事案例、2件行政案例均榜上有名。 “孙伟铭案”推动最高法意见出台 案件回顾:2008年12月14日,孙伟铭在亲戚祝寿宴上大量饮酒后,驾车出行。接连与6辆汽车发生相撞,导致4人死亡,1人重伤。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黄尔梅表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成都孙伟铭“醉驾死刑案”的二审判决量刑是适当的。成都男子孙伟铭因醉酒驾车致人死亡,二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00八年十二月十四日中午,成都三十岁男子孙伟铭无证醉驾别克车,连撞五车后逃逸,导致了四死一伤的惨剧。 今年七月二十三日,...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09年9月21日公布了数起指导性案例,其中涉及新传在线与网通自贡公司的争议。除了这一案件,备受媒体关注的孙伟铭案也被收录其中。孙伟铭案的焦点在于,行为人在酒驾肇事之后仍继续驾车冲撞,放任危害结果的产生,导致重大伤亡或财产损失。此类行为被认定为主观上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间接...
【题目】成都司机孙伟铭因醉酒驾驶别克连撞5车导致4死1伤的“孙伟铭醉驾案”于2009年9月8日上午终审判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孙伟铭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上事例体现了依法治国中()的基本要求。A.有法可依B.有法必依C.执法必严D.违法必究 ...
中新网9月8日电 今日最高人民法院就醉酒驾车犯罪的有关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黄尔梅表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成都孙伟铭“醉驾死刑案”的二审判决量刑是适当的。成都男子孙伟铭因醉酒驾车致人死亡,二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因无证醉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孙伟铭,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从本案中可以看出( )①孙伟铭触犯了刑法②违法要承担相应的法
孙伟铭案入选四川省高院案例指导 核心提示:为统一裁判尺度,指导四川全省法院的审判工作,昨日,四川省高院向全省发布案例指导,孙伟铭一案的认定也被收录其中。为交通肇事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罪之间作出了明确的区别定义。 成都商报9月22日报道 为统一裁判尺度,指导四川全省法院的审判工作,昨日,省高院向全省发布第三、第四...
中新网成都9月4日电(雷宏 任友)孙伟铭醉酒驾车一案二审于4日上午9点30分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审。早上8时,四川省高院第一审判庭大门外就聚集了80多家媒体100多名记者,关注此案的判决结果。 记者采访了等候参加旁听的一名外省群众,她昨天专程从南京赶到成都,4日早上7点就在省高院大门外等候想参加...
2009年7月23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发生在2008年底的孙伟铭无行驶证且醉酒驾车造成四死一重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一审认定孙伟铭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故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孙伟铭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