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次调整从2020年3月6日起执行,凡已完成招投标的工程,仍按原约定执行,已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调整。 四、若各县(市)实际材料价格与本通知价格信息有差异,由各县市住建局负责测算后,报喀什地区工程造价管理站审核后调整。 本建设工程综合价格信息由喀什地区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98-2538907地...
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对以上相关内容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已经完成竣工结算的工程项目不再调整。 七、相关文件及信息可登录新疆工程造价信息网(www.xjzj.com)查询。 八、本建设工程定额内市场人工单价信息由喀什地区造价咨询站负责解释。 九、《关于调整喀什地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的通知》(喀地建办﹝2023﹞5号)...
为更好的适应新形势下喀什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喀什地区计价依据体系,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22年喀什地区单位估价表》、《通用安装工程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补充消耗量定额2022年喀什地区单位估价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政...
三、本估价表由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具体解释工作由喀什地区工程造价咨询站负责。 特此通知 附件: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及复合外保温模板等补充定额喀什地区单位估价表 喀什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28日 下载文件: B自保温混凝土复合砌块及复合外保温模板等补充定额项目喀什地区单位估价表.xls...
为事实求是、科学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客观、公平、公正、准确地反映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变化情况,为喀什地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补充、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钢结构、绿色建筑等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以及合同价约定、竣工结算、工程计价纠风调解、工程造价鉴定等计价活动...
为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客观、公平、公正、准确地反映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变化情况,为喀什地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补充、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钢结构、绿色建筑等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以及合同价约定、竣工结算、工程计价纠风调解、工程造价鉴定等计价活动...
为事实求是、科学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客观、公平、公正、准确地反映建设工程价格信息变化情况,为喀什地区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补充、园林绿化、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等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以及合同价约定、竣工结算、工程计价纠风调解、工程造价鉴定等计价活动提供依据,根据喀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