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租草 , 民国初年,淮南通泰各场先后纳入各盐垦公司经营范围。民国十年(1921)后,灶亭灶户向公司典草进行生产,需交四分之一以上盐货作草租,称为活草租。另外还有一种方式,即公司估计一亭场能产若干优火盐,需烧若干担草,便划出能产此数的草田交给灶户自行樵斫,以后不管草量丰歉,灶户均需按估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