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吴虹飞在微博上称:本人履行[2014]朝民初字第07644号判决书,针对2013年10月2日本人的微博,对吴法天进行依法道歉。并且赔偿其损失费6340元 。正当吃瓜群众以为两人三年的恩怨就要了结的时候,吴法天又不满了:“你这是道歉吗?你们看图。继续申请加入失信人黑名单,让法律惩罚你,除非你在美国不回来了!...
吴虹飞事件是一个典型的当代天朝语境下的网民意见一边倒的社会问题或者是法律问题。 本来在微博这种新生事物中发表一些不合常规的言论,以及公安机关是否可以进行拘留,应当成为法律人和所有人共同去研究的法律问题和空白,通过广泛讨论透析其法理,可以警示后人或者提起国家赔偿来吴虹飞的合法权益。 但是在当前政府公信力等于零...
吴虹飞微博事件言论面面观 作者:魏永征言论自由事件治安管理处罚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专业报刊 摘要:七月,歌手吴虹飞因发微博称“我想炸”建委等而被刑事拘留,后来受到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的治安管理处罚,在此过程发生一场大讨论,有出于网上自媒体的,有来自专业报刊的,有人疾呼“放了她”,有人要求予以“打击”,有...
我觉得自己连骂街都可能被抓起来作为危害治安处理,在这个奇怪的社会里,说话得三思而后行。
【吴虹飞事件的法律分析】21日女歌手吴虹飞微博称“我想炸的地方有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还有妈逼的建委。”事后传她被拘留。吴是在冀中星爆炸案后发布这个言论的,更似情绪发泄,行为未有实质性伤害,不涉刑事犯罪。信口发言,不智也,如对其刑拘,亦反应过度O网页链接 k...
【成都商报:吴虹飞事件其实可以温和开始和收场】对警方而言,拘留吴虹飞本是一次正常执法,结果引来极大舆论压力。此事之所以引起如此大的关注,关键原因是警方的刑拘行为无意中给公众造成了某种不敢发言的“恐惧”。这一点影响比吴虹飞扬言炸建委给社会造成的恐惧更大。O网页链接 ...
吴虹飞事件的法律分析 7月21日,女歌手吴虹飞微博上发言“我想炸的地方有北京人才交流中心的居委会,还有妈逼的建委。我想说,我不知道建委是什么东西,是干什么的,不过我敢肯定建委里全是傻逼。所有和建委交朋友的人我一律拉黑。还有我想炸的人是完全无节操的所谓好人。我才不会那么傻告诉你他的名字,等他炸没了...
期待其他高手回答。从吴虹飞个人来看,其言论确实失当。总我个人觉得,公安部门反应过激了。
博一笑。转贴张斌事件..呵呵!笑笑! /&*&/&*&/&*&/&*&/&*&/&*&/&*&/&*&/&*&/&*&/ * 幸福—除了现实中我们拥有的一切 * * 有
吴虹飞作为社会单独一个体,所引发社会不同声音对立的现象,这时候的吴虹飞个人的对与错、荣与辱、是与非已失去了意义,而所引发的不同观点的现象,社会意义就突显出来了,“吴虹飞事件”对于整体社会来讲不一定是件坏事。就像搭了一个戏台,将相王侯、才子佳人、各路诸侯粉墨登场,来了一个“你唱吧来我登场”。让看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