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依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在同居期间,借款人只要...
这个不是危言耸听,法律规定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照共同债权、债务处理。是不是觉得不公平?那怎样才能不担责呢?徐律师做了多年的律所合同主任,最会做的就是运用合同思维去保护大家的财产了,这个时候你就和对方签一个《同居协议》约定好债务的承担问题,约定好财产的分割问题,这样就可以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