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后诏 叶后诏 ,明末清初同安县嘉禾里人。县府考试屡获第一名,崇祯十七年(1644),正要赴京殿试时,明朝灭亡,他归后以诗酒自娱,与徐孚远等被称为方外七友。后去台湾,著有《五经讲义》、《鹣草》等书。叶后诏的事迹被收录于(民国)《同安县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