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贿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区别是什么 1.主体不同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关系密切人,而斡旋受贿形态的主体直接为国家工作人员自己。 2.客观方面不同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中行为人先是利用与其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去受贿,
换言之,绝对不能仅凭借涉案的行贿人、实际占有贿赂者的一面之词,就将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上升为行贿罪和受贿罪共同犯罪,从而扩大个案的处罚范围。
正确答案:“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 涉及...
正确答案:(1)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的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的行为。 (2)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
受贿罪中,国家工作人员直接利用自己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中,行为人先是利用与其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去受贿,即行为人并不直接拥有职权,而是利用他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法律依...
案例一中,张某对王某请托的事项没有直接办理的职权,承诺协调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帮助办理,成立斡旋型受贿,收受王某30万元,构成既遂,应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的规定,以涉嫌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案例二中,赵某利用关系密切人妻子钱某的职权...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犯罪分子利用影响力进行受贿的行为,也是属于受贿的一种形式,但相关情况的认定和处理情况又是不同的,特别是对于利用影响力受贿的犯罪主体一般不属于在职的人员,而受贿行为表现为利用手中职权。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与受贿罪的区别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
受贿罪与行贿罪是典型的对向犯(需说明的是单方索贿除外),而受贿罪中往往会出现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与某国家工作人员之间的特定关系,实现收受贿赂目的的利用影响力受贿行为。在处理此类犯罪时,为正确处理好定罪量刑的问题,则必然涉及到关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受贿罪之间的区分,而且这也直接关系到是否要将相关的国家工...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受贿罪的区别如下: 1. 犯罪主体不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关系密切人、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及其关系密切人;而斡旋受贿形态的主体直接为国家工作人员自身。 2. 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中行为人先是利用与其关系密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再通过其他...
鉴于积极退赃,认罪认罚,悔罪等表现,判决:姚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违法所得的人民币5万元,依法予以追缴。(本案例来自裁判文书网)律师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案例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