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周剑杰告诉记者,此类受贿行为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知晓范围有限,受贿人隐身幕后,通过行贿人代持财物;二是行受贿双方达成合意,双方在行贿人具有实际支付能力基础上,就代持人员、代持方式、代持标的物和接收形式、具体谋利事项等达成共识;三是代持物形式多样,包括现金...
对于举报人来说,可以正面谈话,直接提问,强调细节与相关证据,并做好保密工作;对于受贿人的家属,由于他们,一般都直接或者间接了解行贿、受贿的犯罪事实,能够为侦查工作提供有价值的情况,但他们或怕牵连,或怕“出卖”亲友,也怕牵扯自己,顾虑较多,应对其进行思想教育和法制教育,告之其隐瞒会给犯罪嫌疑人带来的更大危害,...
2025年4月15日,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殷美根受贿一案,对被告人殷美根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殷美根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23年2月,被告人殷美根利...
2022年10月17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检察院对吴某甲提起了公诉。经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审理吴某甲行为构成行贿罪、受贿罪,对吴某甲分别以受贿罪、行贿罪进行了刑事处罚,最后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对吴某甲退缴的受贿款人民币134万元及行贿获利人民币1006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行贿人和受贿人都有罪,甚至都要负刑事责任。看似公平公正,但背后隐藏了一些让人难以言说的关系,需要一一辨明。古代官场上的行贿受贿现象比较普遍,却没有几个官员被治罪,除非像朱元璋皇帝那样亲自抓反腐工作。大多数皇帝都不抓反腐工作,因为皇帝本身也在贪腐,大量浪费纳税人的钱,却从来不听纳税人的意见。官员...
“代持型”受贿属于新型腐败问题,通常指行受贿双方达成请托谋利及贿送财物合意,但客观上受贿人本人并不直接持有财物,而是由行贿人或第三人代为持有财物的受贿类型。“行贿人代持型”受贿是“代持型”受贿中最为特殊的情况,即约定收送的财物由行贿人本人代持或...
一、受贿人不承认是否可以定罪 受贿罪的犯罪嫌疑人不承认犯罪的,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并不影响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
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下半年至2013年1月,被告人张志刚利用担任北京大唐燃料有限公司党组副书记、总经理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在煤炭供应、煤款结算、资金支持、业务合作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相关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954万余元,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
2024年3月26日上午,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足球协会原主席陈戌源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陈戌源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最后的陈述中,陈戌源90度鞠躬近10秒向全国球迷道歉:“我无脸面面对广大球迷,在此我向全国球迷公开谢罪,真诚地向广大球迷说声对不起,...
只有行贿人的真实意图和受贿人行为指向相对应时,才能认定双方形成行受贿合意,才构成行贿罪、受贿罪。行受贿犯罪中,受贿或索贿主体与行贿主体间,应当具有主观认知上的对应性和客观行为上的互动性。当行贿人真实意图和受贿人行为指向不相对应时,不应认定为受贿,否则会导致结论与事实和法律不符。基本案情 2009年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