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罚款数额的()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A.一倍以上三倍以下B.二倍以上五倍以下C.五倍以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前款罚。具体来说,应急管理部门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包括罚款。罚款的金额和方式会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责任主体的过错程度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在我国,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这些法律...
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公开曝光事故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综上所述,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时,应急管理部门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高额罚款,并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以维护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参考文章 根据安全生产...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有关部门和机...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第一款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3、诚信责任和其他责任(纳入“联合惩戒”或者“黑名单”) ...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事故发生单位有《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至第五项规定的行为之一,影响事故调查,手段恶劣,情节严重的,依照下列规定给予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300万元以上350万元以下的罚款...
7月24日,应急管理部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修改征求意见稿)》指出,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迟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80%的罚款;漏报事故的...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周德智介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规定的罚款数额2到5倍进行处罚。即“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最高罚款金额可达1亿元。 此外,针对安全生产领域部分单位“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现象,新《安全生产...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规定,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的,县级、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在依照规定逐级上报的同时,应当在1小时内先用电话快报( ),随后补报文字报告。 A. 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C. 市级...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应急管理部门可以按照前述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以罚款。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对负有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还要求其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