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为规范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积极稳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修订了《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
实施时间:2024-3-15 法规类型: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电力、煤气、热力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所属区域:中国 评论人次:0 页面功能: 加入收藏
解读—关于印发《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宏观经济政策 1/3 下载文件 想更多了解我们如何在 宏观经济政策 为客户提供帮助。 联系我们研究内容 文库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宏观经济政策咨询 宏观经济研究咨询 地方经济发展咨询 企业管理风险咨询 行业市场风险咨询 行业技术风险...
发改环资规〔2024〕338号 中直管理局,国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和规范节能降碳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提高中央资金使用效益,调动社会资本参与节能降碳的积极性,我们制定了《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
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为规范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积极稳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修订了《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
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为规范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积极稳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修订了《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
为规范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积极稳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修订了《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发改能源规〔2018〕424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为规范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积极稳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修订了《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
发改能源规〔2024〕3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为规范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积极稳妥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修订了《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