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2)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3)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
1. 根据《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若广告主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广告主需依法承担民事责任。2. 若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将与广告主共同承担连带责任。3. 如果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无法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和地址,他们需独立承担...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的,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客观: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
虚假广告的侵权责任承担方是发布虚假广告、或者欺骗消费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根据造成的实际侵权事实后果来承担赔偿责任,一般是可以按照行政处罚的规定为进行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虚假广告的侵权责任承担方,是根据《广告法》第38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
作为虚假广告最直接也是最大的受益者,广告主无疑成为了虚假广告的“元凶”。 广告主对虚假广告承担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广告法》第55条第1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
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哪些主体可能承担法律责任【法律知识】一、广告主(虚假广告的“元凶”) 《广告法》规定,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