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宁县教育局近日推出了一项令人倍感温馨的举措,旨在关注并帮助那些在教育岗位上默默奉献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们。据官方消息,从2024年开始,凡是达到退休年龄的原民办代课教师,都将有机会申请生活困难补助,这一政策无疑是对他们多年教育工作的最好回馈。这一补助政策的实施,源于广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
- 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可申请每月200至400元的生活困难补助。- 工作年限1至3年的原民办教师,每人每月补助200元。- 工作年限4至6年的原民办教师,每人每月补助300元。- 工作年限7至9年的原民办教师,每人每月补助400元。二、民办教师的补助政策包括:- 教师可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 在少数...
一、工作目标 针对我市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实际情况,向符合条件的男年满 60 周岁、女年满 55 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的范围条件、工作程序和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针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的问题...
第一种是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17年12月31日(含)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2018年1月起计发生活困难补助,以前年度不补发。 第二种情况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18年1月1日(含)后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下一月起开始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第三...
中山市人社局、中山市卫健局《转发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中教体通〔2019〕114号)及《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镇教育、财政、人社、卫健...
连平县原民办代课教师2024年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教师〔2018〕13号)、《关于印发〈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向清远市工作年限1-9年的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 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以下简称原民办代课教师)是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中小学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条件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兢兢业业服务人民教育,为我省基础教育发展作出了...
近日,广东省政府出台《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此举不仅是对民办教师辛勤付出的认可,更是对教育事业发展的一次有力推动。在过去的岁月里,民办教师们默默耕耘在教育的最前线,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汗水为无数学生点亮了求知的灯塔...
为了申请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人需准备以下资料: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用以证明身份和户籍情况;一式三份的《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该表格需在户籍所在地街道领取并按要求填写;还需提供申报年龄证明,男性需满60周岁,女性需满55周岁。申请者必须是广东省户籍...
根据省、市人民政府下发的文件,在公办中小学连续或累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含5年)目前已离开教育教学岗位并且未被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录用、未参加企业基本养老、年满60周岁的原代课教师和民办教师可享受生活困难补助。 补助发放标准有四个等级,其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