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中心)、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大学。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2023年1月2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废止。各地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