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 第 20 号) [ 作者: 专技处 来源: 宁波人事编制 点击数: 500 时间: 2007-10-11 17: 32:00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我国医药卫生事业, 充分调动卫生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鼓励卫生技术人员提高技术水平、 学术水平和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 促进人才的...
第五条 各类各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暂按卫生部(82)卫医字第10号、(83)卫防字第61号、(81)卫药字第10号、(79)卫药字第983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任职基本条件 第六条 卫生技术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遵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
第五条 各类各级卫生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暂按卫生部(82)卫医字第10号、(83)卫防字第61号、(81)卫药字第10号、(79)卫药字第983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任职基本条件 第六条 卫生技术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遵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
(职改字〔1986〕第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卫生部: 经研究,同意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关于〈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意见》。现发给你们,请遵照试行,并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试行中有何修改意见,望告卫...
(职改字〔1986〕第20号)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充分调动卫生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卫生技术人员提高技术水平、学术水平和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以适应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文件精神,特制订...
职改字〔1986〕第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卫生部: 经研究,同意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关于〈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意见》。现发给你们,请遵照试行,并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试行中有何修改意见,望告卫生部...
职改字〔1986〕第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卫生部:经研究,同意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关于〈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的实施意见》。现发给你们,请遵照试行,并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试行中有何修改意见,望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