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尽事宜以《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准。6.以享受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进行提取的,首次办理时需到柜面提交多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载明多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簿。7.新市民、青年人、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
6月1日起实施!南宁租房公积金提取额度提高 近日,南宁市发布《关于调整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通知增加了租赁的住房已在住建部门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可按实际租金计算提取额度的规定,并于2023年6月1日起实施。特别...
1、在南宁公积金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 2、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南宁市行政区域内(南宁市辖区和各县)、铁路分中心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自住。 摄图网 ID:400633331 温馨提示 1.租赁商品房提取可通过南宁公积金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爱南宁APP(搜索“...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和加大对租房提取支持力度的工作要求、《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住房需求支持力度的通知》(桂建金管〔2024〕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和进一步加大...
符合条件的无房缴存人租赁商品住房提取限额由每人每月72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900元。特别提醒,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通线上办理渠道,申请人可通过管理中心网站等登录个人网厅,“零材料”自助办理租房提取。【举例】 ●米女士2022年8月以租房原因申请提取了住房公积金,从2022年9月起,米女士可以租房原因于2022年9月...
【导语】:在南宁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提取公积金可每月提取一次;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期间,可每月提取一次。 提取原因提取频次和额度备注 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提取频次:可每月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 1.青秀区、西乡塘区、江南区、兴宁区、良庆区、邕宁区、武鸣区和铁路分中心缴存人:1000元/月/人;生育二孩的缴存...
导语南宁公积金租房提取以享受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进行提取的,首次办理时需到柜面提交多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载明多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提取材料: 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已绑定的本人I类银行卡。
6月19日起,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南宁公积金中心”)新增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前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两项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服务事项。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事项:申请人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异地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地域限制。
4月27日,记者获悉,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政策,包括对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进行阶段性调整、提高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等内容。 政策规定,无房缴存人租赁住房的,提取额度可根据缴存人所在区域、多子女家庭等情况实施差异化政策,城区租房提取额度提高至每人每月1000元...
通知称,在南宁市青秀区、江南区、西乡塘区、兴宁区、良庆区、邕宁区、武鸣区及铁路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无房缴存人,租赁商品住房的提取额度由每人每月9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000元。在横州市、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宾阳县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无房缴存人,租赁商品住房的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