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 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条例》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 (1)造成患者死亡...
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条例》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患者轻度...
这个案例的全责巨额赔偿生效判决对于整个医药界、医事法律界具有极大的示范效应,其后续影响是巨大的。因此对于这个案例的判决进行评估与分析,不仅有助于帮助医疗机构、医药从业人员今后规范诊疗,最大限度的避免医疗损害的发生有积极意义,而且对于今后从事医事法律的人员以及法官正确评判医疗侵权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也有着深远...
专家导读 主要包括了过错医疗行为、损害后果以及存在的英国关系等。医疗损害是指造成损害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疗损害侵害的客体是患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医疗损害赔偿包括患者作为弱势群体一方受到侵害的情形,而不包括因为医方的权利受到损害而引起的纠纷。
诉讼中,杨某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法院依法委托河南检苑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经鉴定,该所于2008年1月28日作出司法鉴定书,结论为: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医疗过失,与患者杨某左下肢静脉血栓的形成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医疗责任(外伤)与疾病之间参与程度为50%。后杨某再次提出鉴定申...
医疗赔偿协议书范本(精选26篇) 甲方:___(医方) 住址:___乙方:___(患方) 身份证号:___住址:___患者基本情况患者___于___年___...
案例回顾:医患签订赔偿20万元的协议被撤销,并判医方赔74余万元 一、患方诉称 2020年8月20日,胡某某因“头痛、头晕以及恶性呕吐”等症状入住某某医院神经外科治疗,入院诊断结果为颅内占位神经鞘瘤。胡某某于2020年8月28日在某某医院处进行手术切除,术后于NIGU病房观察。次日即出现右眼角膜浑浊、结膜充血水肿等...
医方的上述医疗过错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建议医方占原因力大小为次要到同等原因,最终的参与度系数尚需委托方进一步确定。法院观点 本院认为,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经原告申请,本院依法委托北京某司法鉴定所进行司法鉴定。原告、某...
医方考虑存在腹腔出血可能,予加强输血、停用溶栓等处理。患者出现上述病情变化时,医方未及时进行腹部CT、腹腔穿刺等措施以进一步明确有无腹腔出血和肠坏死,未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并予以针对性处理,处理欠及时,导致肝功能衰竭等病情进一步恶化,医方存在过错。4、后续医方对患者行第二次手术及输血、抗感染、多次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