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考虑到医疗活动专业性强、技术性高,对患方举证责任可以作出适当缓和,一方面,患方可以借助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咨询等专业力量进行举证;另一方面,医方应当积极提供患方病历资料,以便鉴定机构、调解组织、司法机关掌握具体情况。本案中,患方因不了解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上榜理由:本案患者颅内动脉瘤手术顺利,但术后未用双抗药物,转入外院康复治疗后仍未用双抗药物,后因脑梗死亡。经过专业律师分析认为,两医院均存在过错,建议共同起诉,后原告采纳了律师的建议,最终两家医院均承担赔偿责任,共获赔54万元。11、医疗纠纷案例‖18岁少女脑血管瘤出血,没等来手术即命丧黄泉,医院赔...
王某要求医院承担二次手术的医疗费应当支持。 02 经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调解不得随意撤销 【案情简介】 周某因突发疾病送至某医院急诊,后因病情持续恶化在院死亡,该案纠纷经东台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周某家属与医院达成《人民...
阚某某尚未治疗终结,故先从x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向阚某某支付应急医疗费用220000元。因此款系从x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应急医疗费用中支付,故x医学院附属x医院不具备作为本案诉讼主体的资格。
因本案系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方面,原告主张的30000元并不是其受到损害后的赔偿金额,该主张无事实依据。另一方面,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本案作为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在庭审过程中,被告并未像原告所说的,“认错了”,因此,原告应当通过鉴定程序来证明其主张成立,但是原告拒绝鉴定,应当承担...
原告没有对自己的诉讼主张完成举证责任,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综上,原告主张被告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20万元的诉讼请求,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六、法院判决 2024年3月5日判决,驳回原告郭某某的诉讼请求。【司法裁判案例】
2、原告并未说明本案中患者朱某成受到何具体损害。被告方亦提交了患者的住院病案,客观上不存在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的行为发生。3、患者因病情原因不幸去世,被告医院进行了救治,亦无过错,故依法对原告方的诉请予以驳回。六、法院判决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判决,驳回原告要求判令被告赔偿原告...
1、医疗过错:(1)对患者的病情变化关注不足,未及时进行查体,存在不足;(2)对患者电解质、酸碱平衡重视不足,未及时进行复查,存在不足;(3)病历记录不完善,对眼科问题重视不足,未及时请会诊。2、依据目前的病历材料,患者在医方住院期间没有记录出现严重的眼科、神经科的相关症状,后续除了眼科,患者也没有...
3、邱某新诉请s诊所向其赔偿300000元,但并无证据证明其主张,应由其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其该项诉请并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对此不予支持。六、法院判决 2024年3月26日判决,驳回原告邱某新的全部诉讼请求。【原始资料来源于司法裁判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