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RCEP)是2012年由东盟发起,历时八年,由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十国共15方成员制定的协定。 [1-2] 2020年11月15日,第四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领导人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会后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
陈国伟表示,在区域经济合作新模式方面,通过内地与香港、澳门的深度融合,大湾区创造了区域内多经济体协作的成功案例,为全球多元制度间经济合作提供了参考。此外,陈国伟也认为,在全球化与本地化的融合实践方面,大湾区也在加快推进国内国际市场贸易金融和法律等领域的规则对接,采取了如“深港通”“债券通”等金融互...
2023年6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世界上参与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贸协定进入全面生效的新阶段。至今年6月,RCEP全面生效已满一年,极大促进了区域内原材料、产品、技术、人才、资本、信息和数据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推动逐步形成更加繁荣的区域一体化大...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全面生效,中国与东盟的务实合作将持续深入。中国和东盟友好关系源远流长,是好邻居、好朋友、好伙伴。当前,中国正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一个自信开放的中国,必将给区域高质量增长和世界经济发展带来巨大机遇。《 人民日报 》( 2024年10月02日 03 版)
区域合作就是地区间的合作,经济学所说的“合作”,其含义不一定仅指利他主义行为:我帮助你,你也要帮助我。合作博弈中的均衡;是非博弈的均衡,只要该均衡能使双方受益。只要是有序的竞争,就是合作。行政区划分割 长期以来,中国经济发展始终在行政区划的框架内进行,画地为牢、人为阻隔。作为整个中国“行政经济区...
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reat Mekong Subregion Cooperation,简称GMS)于1992年由亚洲开发银行发起,涉及流域内的6个国家有中国、缅甸、老挝、泰国、柬埔寨和越南,旨在通过加强各成员国间的经济联系,促进次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建立在平等、互信、互利的基础上,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互利合作、...
11月6日至7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第八次领导人会议在昆明举行,云南以其得天独厚的地域优势,成为中国参与GMS合作的主体省份。云南建投集团作为云南省属企业“走出去”的排头兵,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和云南省发展战略,积极打好集团“境外业务优势牌”,在湄公河流域5个国家累计建设项目140余个,合同...
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助力中国与东盟区域合作提速增效 共创数字经济合作新局面 共赢“数字丝绸之路”新未来 去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位于南宁市的中国—东盟信息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东信)时指出,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是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加强我国与东盟国家互联互通的一项重要举措。广西要主动作为、...
面对海洋合作治理挑战日益增大的现实情况,务实推动中国-东盟蓝色经济一体化,不仅是维护地区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的关键之举,也将为中国与东盟实现以经济合作带动海洋合作治理提供重要条件。合力补齐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突出短板。截至2023年,中国与东盟贸易额在20年间增长16.8倍。整体看,中国与东盟经贸合作主要集中在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