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7号——转板》。内容解读 其中提出,上市公司筹划转板相关事宜,应当做好保密工作,控制知情人范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相关信息披露前,不得买卖公司证券,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转板相关信息披露、股票停复牌、终止上市等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转板的指导意见》《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7号转板指引要点 要点一:引导上市公司稳妥启动 《转板指引》规定,有转板意愿的上市公司,应当从实现长远健康发展、切实回报投资者出发,审慎评估自身是否符合转板条件,并选聘具有良好执业质量的保荐机构,稳妥启动、推进转板工作。 第三条指出,上市公司筹划转板相关事宜,应当做好保密...
为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转板相关信息披露、股票停复牌、终止上市等行为,北京证券交易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7号——转板》。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7号——转板 ...
点击小程序获取全文:【修订对比】北交所转板指引与原指引对比|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7号——转板 点击小程序获取全文:【修订对比】北交所转板指引与原指引对比|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10月8日今晚,北交所修订并发布实施《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7号—转板》(以下简称《转板指引》),指导上市公司稳妥有序推进转板,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新三板评论认为《转板指引》修订稿的发布,标志着北交所向沪深“双创板”(科创板和创业板)的转板工作正式扣响发令枪,北交所上市公司可以向双创板...
据媒体15日晚报道,近日,北交所就《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7号—转板》(以下简称《转板指引》)的修订和转板监管协作安排向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进行了意见征集。 据了解,9月12日征集意见完毕后,北交所已结合各方意见,草拟形成了《转板指引》修订稿,并与沪深交易所沟通了转板协作机制。9月15日下午...
10月8日,北交所修订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7号—转板》。北交所表示,本次优化转板机制,不仅有利于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更为北交所上市公司发展壮大提供了多元路径。《转板指引》发布后,有转板意愿的上市公司可依规开展选聘保荐机构等转板相关工作。下一步,北交所将继续坚持市场化、...
结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转板的指导意见》发布以来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情况,特别是北交所上市公司数量增加、预期更加多元的实际,已启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7号—转板》修改工作,会同沪深交易所完善转板沟通、协作机制。现发布通知,就修改《转板指引》向保荐机构、上市公司等经营主体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