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经过 原告***因与被告***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于2015年9月18日向本院起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判员张金星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张焱主审、人民陪审员刘德勇参加评议,于2015年12月9日公开进行了审理。原告委托代理人孟宪红到庭参加诉讼,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经合议庭评议,现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