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吴江欧普照明公司高层领导和工会的一封信 尊敬的领导:先生(女士)您好,我是9月25日通过展杰劳务进入欧普照明吴江厂区,经培训上岗,培训内容明确讲到离职,实用期提前三天,实用期过后提前一月。3个月内工厂上班时常严重违反了劳动法三十八条、四十一条,工时长度让我难以接受,每周无休息(或者13休一,15休一),每天加班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