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修正)【制定机关】政务院 【公布日期】1953.01.02 【文 号】【施行日期】1953.01.02 【效力等级】行政法规 【时效性】部分失效 【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 *注:本篇法规中“有关女工人、女职员生育待遇的规定”已被: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发布日期:1988年7月21日,实施日期...
劳动保险条例202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工人职员的健康,减轻其生活中的困难,特依据目前经济条件,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的实施,采取逐步推广办法,目前的实施范围暂定如下:甲、有工人职员一百人以上的国营、公私合营、私营及合作社经营的工厂、矿场及其附属单位;乙、铁路、航运、邮电的各企业单位与附属...
劳动部1953年1月26日公布试行 1988年9月1日起施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中有关女工人、女职员生育待遇的规定废止。细则全文 第一章 关于实施范围的规定 注※1.有关在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支付的各项费 用,根据一九七三年五月十五日财政部财企字第41号文的规定,改在营业外支付...
决定废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公布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公布)等13部行政法规,并对8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77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2024年2月2日国务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政务院 【公布日期】1951.02.26 【文号】政秘字134号命令 【施行日期】1951.02.26 【效力等级】行政法规 【时效性】部分失效 【主题分类】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正文 本篇法规中“有关女工人、女职员生育待遇的规定”已被《女...
条例发布 1951年2月2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发布,自1951年02月26日起施行法律法规。 [2] 1953年1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修正。 [1] 条例全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劳动保险金的征集与保管 第三章 各项劳动保险待遇的规定 第四章 享受优异劳动保险待遇的规...
决定废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公布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公布)等13部行政法规,并对8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77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2024年2月2日国务院...
决定废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1951年2月26日政务院公布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公布)等13部行政法规,并对8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777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已经2024年2月2日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