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权,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述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目录 1动产质权的特征 2动产质权的设定 3动产质权的效力 4动产质权的实...
动产质权善意取得是指出质人以无权处分的第三人财产而设定的质权,质权人系处于善意取得占有质物。理论基础 善意取得制度,是指无权处分人不法将他人财产转让相对人或在财产上设定他物权时,若相对人取得权利时出于善意,则该善意第三人即可取得财产所有权或他物权。善意取得制度是以日耳曼法中的“以手护手”原则为...
民法典第425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一、动产...
动产质权是指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动产上设立的担保物权,用于担保债权的履行。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出现约定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享有就质押的动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动产质权的法律关系涉及出质人和质权人,其中出质人是指为担保债的履行而提供质押财产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质权人是指...
动产质权是指因设立担保而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移交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该动产的变卖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按照有些国家的法律,质权的标的权限于动产,从而动产质权即为质权。设定动产质权的行为在法律上属于处分行为,因此必须是有处分权限的人才可行使。动产质权通常由当事人以合同订立,也可根据遗嘱由遗嘱执行...
1.交付质押财产是质权的生效要件动产质权的标的是动产,动产具有易于转移、难以控制的特点,为了保障动产质权的实现,也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本条规定动产质权的设立以交付为生效要件。 2.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动产质权合同,该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在移转质物的占有之前,并不发生担...
一、民法典如何设定动产质权 设定动产质权需要满足如下要求: 1、转移占有; 2、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
动产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这是一种保障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方式。 一、动产质权的基本概念 动产质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其标的物为动产。动产质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动产为标的...
动产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转移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务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这种权利安排确保了债权人在债务违约情况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