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下列行为包括:(一)无偿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的;(二...
利益输送行为可能构成多种犯罪,具体罪名取决于实施利益输送的主体身份、行为方式以及侵害的法益等因素。以下是一些可能的罪名及其相关法律规定: 一、受贿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受贿罪。这意味着,如果国家工...
经公安部交办,上海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分别以鲜某涉嫌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操纵证券市场罪移送起诉。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经审查,于2018年2月22日以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对鲜某提起公诉,5月2日对鲜某操纵证券市场犯罪补充起诉。2019年9月1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鲜某犯背信...
导读:损害公司利益罪的认定标准是:有故意损毁公司财物的,且给公司造成一定的实际损失的,可以认定为损害公司利益罪;如果是过失行为造成的,不会构成犯罪行为,但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损害公司利益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损害公司利益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索取或接受利益罪,是指政府雇员无总督之一般或特别许可,而索取或接受利益的犯罪行为。香港《防止贿赂条例》所规定的一种犯罪。政府雇员指在政府中担任永久或临时受薪职位而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利益指以下几种:(1)礼物、借贷、费用、报酬或佣金,其形式包括金钱、有价证券、其他财产或任何财产之利益。(2)任何...
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妨害公共利益罪,又称“公共妨扰罪”。是指足以损害公众的安全、健康、舒适和道德的行为。香港地区刑法中危害公共安全、健康及道德罪的一种。本罪是针对不特定的多数人实施的,犯罪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但均属败坏社会道德,破坏公共卫生或者损坏公众健康等妨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而不是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如污染大气和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
导读: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司法解释内容可参考《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的规定,根据其中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具有无偿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资金、商品、服务或者其他资产,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经济损失数额达到150万元以上等情形的,应当予以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