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存火 刘存火,现任濂溪区新港镇主任科员。人物事件 濂溪区新港镇主任科员刘存火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2014年,刘存火在分管新港镇重点工程建设期间,先后3次收受某建筑设计公司所送香烟、购物卡等礼品礼金共计折合人民币4600元。刘存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