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某某的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故对辩护人提出李某某没有为自己谋财,为他人谋利的想法和行为,不符合个人受贿罪构成要件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公诉机关提交的证人陈某、刘某1的证言、被告人李某某的供述、大连恒鑫珠宝首饰鉴定有限责任公司第SSW20185号、SSW20186号检验报告及补充说明等证据,能够证实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