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农产品生产企 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伪造、变造农 产品生产记录的由具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致全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一封信。
国家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和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实施良好农业规范,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第二十七条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一)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
国家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和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实施良好农业规范,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第二十七条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一)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当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下列事项:(一)使用农业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二)动物疫病、农作物病虫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三)收获、屠宰或者捕捞的日期。农产品生产记录应当至少保...
合格证应载明农产品名称、产地、数量、生产单位、承诺内容、承诺依据、开证日期等信息。 开具办法 辖区内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畜禽屠宰厂(场、点)入驻福建省食用农产品(水产品)承诺达标合格...
第二十七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不具备配备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指导。 国家鼓励、支持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和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实施良好生产规范。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动农户开展标准化生产活动。 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发、生产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生产绿色优质农产品,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和宣传推广。
鼓励具备条件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成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三方服务站点,为农户提供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指导、农产品快速检测、承诺达标合格证打印等服务。省农业农村厅统一印制的承诺达标合格证,要发放至每一个涉农村(社)委会,支持和鼓励农户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并保存有效凭证至少二年。承诺...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十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等应当及时为其成员提供生产技术服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加强自律管理。这体现了这些组织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自我管理责任。 综上所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