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需要注意的是,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
二、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具体规定 免税范围 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工商登记注册,供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农产品包括粮油、肉禽蛋、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调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产品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确定的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 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 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 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 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享受条件】 1...
农贸市场房产农产品交易城镇财政部经营近日,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对专门经营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VIP科技致富向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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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暂免征收房产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 【享受条件】 ...
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之延续实施的政策——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房产税等 为了方便市场主体及时了解适用税费支持政策,税务总局对新出台的和延续实施的有关政策进行了梳理,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形成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指引,后续将根据新出台税费政策情况持续更新。今天带你...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暂免征收房产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
南京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操作指南 一、享受主体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 二、政策内容 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
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该政策目前延续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办理方式 纳税人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申报时无须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税务机关在后续核查中发现不符合减免税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