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范围的划定或者调整,需要征收、征用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压覆矿产资源,或者使用海域、空域等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军队为执行任务设置的临时军事设施需要划定陆地、水域临时军事禁区、临时军事管理区范围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团级以上军事机关共同划定,并各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范围的划定或者扩大,需要征用土地、林地、草原、水面、滩涂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军事禁区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具体条件,按照划定的范围,为陆地军事禁区( )、设置( )等障碍物;为水域军事禁区设置障碍物或者界线标志。 A.安装监控、路障B.设置界桩、路障C.修筑围墙、铁丝网 相关知识点: ...
根据《军事设施保护法》第十二条规定,划定或调整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范围时,应确保军事设施安全的前提下,兼顾经济建设、自然环境保护和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范围的划定或者调整,需要征收、征用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压覆矿产资源,或者使用海域、空域等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