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自治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以下简称中介超市)的运行、服务和监管,按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令第722号)有关规定和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龙头企业(牛羊)助保贷引导资金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10号)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后续有关事宜由自治区财政厅按照相关规定处...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21〕45号)予以废止。2024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推动全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全部符合新机制要求,规范发展、阳光运行,盟市、旗县(市、区)拟实施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本级人民政府审定过程中,同步将特许经营方案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开展复核。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自治区财...
并对各地区征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监督。”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上述规定,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由自治区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内蒙古税务局负责解释。2022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改内政办发〔2016〕77号文件相关内容的通知》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内党发〔2018〕23号文件有关政策执行时限的通知,全文如下: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同意,决定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内党发〔2018〕23号)第一条第一款中税收优惠政策(印花税除外)执行...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
二、认真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衔接工作2020年1月1日《土地管理法》施行之日起至此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前批准的项目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4号)执行。各地区要周密组织、统筹安排好此次征地区片综合...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内党发〔2018〕23号文件有关政策执行时限的通知,全文如下: 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同意,决定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内党发〔2018〕23号)第一条第一款中税收优惠政策(印花税除外)执行时限...
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07-19 共1条记录 1 前往 页 政策关联图(1级)相似政策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2024-01-04 [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