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
《安全生产法》规定,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A.答案:
将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的罚款金额合理划分为三个阶次;二是结合实践依法规范有关严重违法情节的认定,明确了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等六种可以按照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负有责...
将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的罚款金额合理划分为三个阶次;二是结合实践依法规范有关严重违法情节的认定,明确了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等六种可以按照罚款数额的二倍以上五倍以下对负有责...
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设备,涉及的法律问题主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是对该行为的详细分析:法规 一、罪名与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的规定,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设备,属于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且该行为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
《安全生产法》规定: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 ),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首次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A.监控B.报警C.防护D.救生设备E.设施
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 )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属于危险作业罪。A.监控B.报警C.防护D.救生
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设备设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所规定的违法行为。具体解析如下:法规 一、关闭破坏监控设备设施的法律定性 在生产、作业中,故意关闭或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设备设施,属于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此类行为被视...
事故发生单位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监控的将处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应急管理部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修改完善的主要内容有:一是完善事故罚款处罚裁量权基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将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的罚款金额合理划分为三个阶次;二是结合实践...
综上所述,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设施是严重违法的行为,若因此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因此,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确保生产安全监控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参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