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4日 为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责任体系建设,健全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力、制约有效、运转有序...
为加强人民法院司法责任体系建设,健全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监督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力、制约有效、运转有序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级人民法院监督管理...
2021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细化完善“四类案件”认定标准,健全对“四类案件”的全过程识别标注、全流程监督管理、全平台技术保障机制。《指导意见》对于加...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深化人民法院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确保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有效提升。 同时,《意见》在对共性问题作出统一规范基础上,要求各地法院充分考虑地域和审级差异,围绕审判权力制约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主要涉及对特定类型案件的监督与管理。以下是对该指导意见的详细解读: 一、四类案件的定义 根据相关规定,四类案件主要包括: 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 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
监督管理权力制约监督2021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细化完善"四类案件"认定标准,健全对"四类案件"的全过程识别标注,全流程监督管理,全平台技术保障机制.《指导意见》对于加快推进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完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具有重要...
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 的情况报告 2021 年 11 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细化完善“四类案件”认定标准,健全对“四类案件”的全过程识别标注、全流程监督管理、全平台技术保障机制。《指导意见》对于加快...
4月28日,澄江法院组织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澄江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专委、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学习。党组书记、院长刘宝金主持学习。 会上,副院长包广良领学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指导意见...
第三编〈审判〉《人民检察院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54 2023-08 2 第三编〈审判〉《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 52 2023-08 3 《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 62 2023-08 4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 ...
11月16日下午,靖边法院召开全体干警大会,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并就推进审执“双进”工作、干部作风整顿等进行安排部署。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局长马晓鸿主持会议,院领导班子、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副院长高扬对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