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号】黔人社通〔2022〕162号 【施行日期】2022.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工伤保险 正文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 黔人社通〔2022〕162号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黔人社通〔2022〕162号 效力级别: 时效性 正文 各市(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58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我省工伤保险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等进行调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
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住院伙食补助费调整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是直接关系工伤职工、供养亲属的切身利益,是促进社会和谐、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各级人社、财政部门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执行,确保调整的工伤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各...
为保障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基本生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甘肃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58号)等规定,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对全省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有关待遇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
(国务院令第586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58号)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就调整2022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伤残津贴 2021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不包括领取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工伤人员),根据伤残等级...
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住院伙食补助费调整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是直接关系工伤职工、供养亲属的切身利益,是促进社会和谐、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各级人社、财政部门和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执行,确保调整的工伤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