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1日,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以中纪发〔2010〕14号印发《关于被巡视地区单位配合中央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的暂行规定》。该《规定》分总则、协调配合、整改落实、纪律与监督、附则5章27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文名 关于被巡视地区单位配合中央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的暂行规定 颁布时间 20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巡视制度,促进被巡视地区、单位配合中央巡视组工作,保证巡视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结合巡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配合中央巡视组(以下简称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适用本规定...
关于被巡视地区单位配合中央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的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巡视制度,促进被巡视地区、单位配合中央巡视组工作,保证巡视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结合巡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被巡视地区、单位配合中央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巡视工作应当依靠被巡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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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4月1日,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以中纪发〔2010〕14号印发《关于被巡视地区单位配合中央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的暂行规定》。该《规定》分总则、协调配合、整改落实、纪律与监督、附则5章27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5 本词条 无基本信息模块, 欢迎各位 编辑词条,额外获取5个金币。
为进一步完善巡视制度,促进被巡视地区、单位配合中央巡视组工作,保证巡视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结合巡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内容: 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关于被巡视地区、单位配合中央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第二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配合中央巡视组(以下简称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巡视工作应当依靠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开展。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 第四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党员有义务向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被巡视地区...
(一)与巡视组组长商定配合开展巡视工作的有关事项; (二)主持召开巡视工作动员会,并对配合巡视工作提出要求。 第八条 巡视工作动员会结束后,被巡视地区、单位党委(党组)应向巡视组汇报工作情况,并组织有关单位作专题汇报。 第九条 被巡视地区应当及时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巡视工作的监督范围、监督内容、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