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申请保全人或是他人提供的担保财产,人民法院应该依法办理查封、扣押、冻结等手续。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是一部法律解释文件。该文件于2004年10月26日通过,在2005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颁布文号 法释[2004]15号 通过时间 2004年10月26日 施行时间 2005年1...
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
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财产,若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同样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二. 特定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规定 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包括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等生活必需品,以及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未公开的发明或未发表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是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查封、扣押、冻结的重要法律规定,以下是对该规定的详细解读: 一、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原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九条,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时,必须以其价额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
该条款是对轮候查封的法律效力问题及作用范围的进一步明确,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查封法院全部处分标的物后轮候查封的效力问题的批复>》(法函〔200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 等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 为了进一步规范民事执行中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