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查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保管。 由人民法院指定被执行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执行人继续使用;由人民法院保管或者委托第三人、申请执行人保管的,保管人不得使用。 第...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2017-09-30 17:40:4313:395170 所属专辑:有声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全集(不断更新中) 下载手机APP 7天免费畅听10万本会员专辑 13891222opn 002
⚠️债务人在诉讼开始后隐藏、转移财产,对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 债务强制执行老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抖来普法2025 法条索引: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38、539、541、577条。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3、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后,可予以执行。#法院执行那...
罚金刑的刑事执行案件中对于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是否可以执行? 答疑意见:目前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程序法律规定较为原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法释〔2014〕13号)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办理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