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力争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30%,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大于40%。对于碎石类、土方类建筑垃圾,可采用地基填埋、铺路等方式再利用,力争再利用率大于50%。《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鼓励采用现场采用泥沙分离、泥浆脱水预处理等工艺,减少工程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