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307号)规定,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工业用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或返还的,属( ),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A.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B.非法高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C.非法低价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D.非法高价转让国有...
1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307号)规定,对使用未列入耕地后备资源且尚未确定土地使用权人(或承包经营权人)的国有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最低价标准的( )执行。A.30%B.50%C.60%D.70% 反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精神,加强对工业用地的调控和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土地等级、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等,部统一制订了《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现予以发布。中文名 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 性质 ...
1 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6] 30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 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发〔2006〕...
五、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根据本地征地补偿费用提高的实际,进一步提高本地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亦可根据本地产业发展政策,在不低于本《标准》的前提下,制订并公布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及时报部备案。 六、本《标准》发布实施后,各省(区、市)要依据...
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 最低价标准》的通知 2006 年 12 月 23 日国土资发〔2006〕307 号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国土资源厅 国土环境资源厅、 国土资源局、 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
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307号)规定,对使用未列入耕地后备资源且尚未确定土地使用权人(或承包经营权人)的国有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的工业项目用地,在确定土地出让价格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最低价标准的执行。A.30%B.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精神,加强对工业用地的调控和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土地等级、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等,部统一制订了《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详见附件1),现予以发布。
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实施《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通知 【颁布部门】国土资源部 【发文字号】 国土资发[2006]307号 【颁布时间】 2006-12-23 【实施时间】 2007-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145429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 定西市安定区 皋兰县 合水县 合作市 徽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精神,加强对工业用地的调控和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土地等级、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等,部统一制订了《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详见附件1),现予以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