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
(财库[2004]185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https://erp.nanjingjiankai.com/index.php/s/JHATtNEdRZqt7cH
关于明确免予公开采购意向项目种类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标准 《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 关于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首页 关于子一 咨询动态 信息公开 政策法规 人才资源 联系方式 地址:...
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浙财办字【2005】10号)发布日期:2005-04-21上一篇: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下一篇: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电话:0571-88473436 传真:0571-88473430 邮件:zjgjztb@yeah...
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财政局、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30号),发挥政府机构节能(含节水,下同)的表率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现就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提出如下意见。 一、采购节能产品对于降低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开支,节省财政资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