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两个规定的通知。中文名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两个规定的通知 类型 通知 公布单位 国...
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定(试行)》和《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试行)》,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宣部会同中组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文化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规定(试行)》和《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试行)》,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推动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地促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关于国有文化资产授权经营 1.中央试点文化企业集团、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等需实行经营性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报经国务院批准授权。有关部门可组建派驻监事会。授权经营试点企业原有行政管理和党的领导关系不变。 2.地方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