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开展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获得补助的企业应在次年1月底向市、区科技部门填报市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财政补助绩效调查表,为市相关部门绩效评价提供依据。 第十四条 企业研发费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实行诚信记录、责任追究机制。对弄虚作假、骗取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市科技局将违规企业和责任人记录科技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