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全市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决定从2024年4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加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超出经营...
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 为净化本市道路交通环境,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现就本市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关于加强违规三轮四轮电动车管理的通告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城乡道路交通通行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为净化本市道路交通环境,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根据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现就本市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
根据市政府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工作部署,自2022年2月18日至3月31日,合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集中备案登记工作,逾期不再进行备案登记。通过全方位宣传,引导车主自觉做好备案登记;通过在全市科学设置备案登记点,方便群众就近办、快速办。自2022年4月起,合肥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全面进入规范化阶段...
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 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 通告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现就本市加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主要指未经...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现就本市加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主要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违规电动三四轮车2023年12月31日前限期淘汰 01 根据2021年7月,北京市公安局、交通委、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城管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北京市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限期淘汰退出。 自2023年12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将开始对路面行驶的违规电动三四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