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严禁参加或接受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礼品、旅游、学习、考察、健身或者其他休闲娱乐活动。 (3)严禁私自会见医药代表,严格按照“三定三有”接待医药代表。 (4)对进入医院内部与医疗机构内工作人员接洽营销行为进行预警、监测和及时处理,严肃查处在医院门诊、住院部、药房等区域违规向医疗机构内工作人员推销...